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環境公益訴訟實務二
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(Ⅱ) 
開課學期
104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詹順貴 
課號
LAW5323 
課程識別碼
A21 U321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:法研4。與張文貞合開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35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2LAW5323_envt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環境公益訴訟,因為諸多環境法規中的公益訴訟條款,在近年來成為我國環境訴訟實務中的重要面向。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律師,不但需要處理訴訟相關的法律議題,更需要有與環境團體及當地居民對話溝通的能力,以及與環境法律解釋及適用相關的科技知識背景。而這些相關能力的訓練,正是本課程的教學重點。本課程擬透過讓修課學生參與進行中的環境公益訴訟實務,參與律師撰寫訴狀及法庭論述的一連串動態過程,包括:研擬訴訟策略、與當地居民及環境團體溝通對話、旁聽法院開庭,加上在課程上對於相關議題討論的學術與理論分析,深入修課同學對於環境公益訴訟相關議題的理解、以及實際進行訴訟能力的培養。桃園航空城案的徵收部分,已在去年(2015年)10/3至11/15舉行12場預備聽證會,今年(2016年)將在4/29、4/30、5/1連續三天舉辦6場正式聽證會,本課程將擇一場次到現場旁聽,請修課同學預先保留這三天的時間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的目標,旨在透過對於環境公益訴訟的實際參與及討論,培養修課同學對於環境公益訴訟相關議題的理解、以及實際進行訴訟的能力。課程將分成兩大面向:環境公益訴訟的法律、制度與理論研析、以及對於進行中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訴訟實務參與。課程相關重點議題簡述如下:
1.導論
2.環境公益訴訟的特徵與理論基礎
2.1指標性案例的找尋
2.2事實背景的爭議
2.3議題與法律爭點的整理
2.4其他替代性機制的分析
2.5建立團體與社群連結
2.6 與所涉團體與社群合作
3. 環境公益訴訟的法律分析與策略研擬
4. 環境公益訴訟的實務訓練與法院觀察:實習案例
4.1. 桃園航空城案
4.2. 挑選一則上訴最高行之案件
5. 環境公益訴訟實習與法院觀察實習:案例分享與經驗回饋
6. 結論與反省
 
課程要求
本課程是一個以同學討論、參與以及模擬訴訟為主的課程,因此,同學的充分準備與參與是這門課成功與否的關鍵。此外,修課同學於學期初即會進行分組,所有的報告、討論與角色模擬都將以組為單位,學期成績表現也是主要以組為單位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參照ceiba課程大綱內上傳之文獻 
參考書目
參照ceiba課程大綱內上傳之文獻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模擬演習及訴訟的表現與書面 
50% 
學期最後會請同學針對桃園航空城的土地徵收與環評爭議,進行模擬演習 
2. 
學期間課堂報告 
50% 
學期間會請同學閱讀案件卷宗,並請同學於課堂上簡要報告雙方主張與法律爭點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  課程介紹
※本學期教室改至1701 
第2週
  主題:環境公益訴訟的特徵與理論基礎
講者:葉俊榮教授、詹順貴律師、張文貞教授
授課地點:實習法庭 
第3週
  中秋節補假 
第4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案例說明〉
 
第5週
  主題:
 
第6週
  主題:淡北道路案
〈原告主張與法律分析〉
 
第7週
  主題:淡北道路案
〈被告主張與法律分析〉
 
第8週
  主題:淡北道路案
〈準備程序與爭點整理〉
 
第9週
  邀請環境公益訴訟律師 
第10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※停課一次
 
第11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徵收:原告與被告之主張及法律上分析〉
 
第12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公民訴訟的問題意識〉
 
第13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徵收:模擬聽證〉
 
第14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徵收:聽證結果宣布〉
〈環評訴訟:初步爭點提出〉
 
第15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綜合研討〉
 
第16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環評:模擬法庭〉
 
第17週
  主題:桃園航空城案
〈環評:宣判〉
〈綜合研討〉